来源:辽望·辽宁日报2023-08-29 15:27
记者8月29日获悉,为加强接收残疾学生就读教育机构奖励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连市残联会同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人社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接收残疾学生就读教育机构奖励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明确奖励资金可优先用于六个方面。
奖励资金的对象为大连市范围内接纳本市户籍残疾学生就读的学前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公办特殊教育学校。
奖励标准为普通残疾学生7000元/生/年,孤独症学生10000元/生/年。
大连市明确奖励资金应优先用于六个方面:购置满足各类别残疾学生完成学业需要的辅助器具、专用仪器和设备、设施,如设置资源教室、辅助特教的教具等;进行教育机构的教学硬件设施无障碍化和无障碍环境改造,如教室、图书室、食堂、卫生间、操场等基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包括信息无障碍设施建设)等;为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或者为送教上门的教师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等;开展残健融合教育,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医教结合工作,并配备相关仪器(设备)等;购买第三方单位或专业社会组织提供的相关服务及其它有助于残疾学生学习生活的事项。
记者 : 吕丽
编辑 : 丁冬
审核 : 李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