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 中山区残联实施“三减三化” 优化残疾人服务

微残联2023年10月13日 15:56辽宁
前    言

按照市残联统一部署,各区市县(先导区)残联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各级残联代表大会精神,聚焦奋力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跳高队”,推动残疾人工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对照《全市残联2023年工作要点》中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逐项细化分解,积极推进“九深化九提升”为残疾人办实事行动。

各区市县(先导区)残联围绕“强基层、强基础、强队伍、强服务”的组织建设目标任务,因地制宜,扎实工作,协调资源,有效推动了工作开展。为进一步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交流有益做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特推出五期“基层动态”,方便大家学习借鉴。

中山区残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用真情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切实打通助残服务“最后一公里”,真正把实事办在残疾人的心坎上。2023年初,区残联协调区财政、大连港医院及相关街道、社区,对重度贫困的残疾人证申请人情况进行了调研。制定了《中山区优化办理残疾人证“三减三化”措施》(大中残联发〔2023〕1号)和《中山区残疾人证残疾评定补贴管理办法》(大中残联发〔2023〕2号),为符合条件的三类残疾人减免办证费用,优化三项办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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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三项办证费用

《中山区残疾人证残疾评定补贴管理办法》(大中残联发〔2023〕2号)规定“一是中山区对具有大连市中山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予以残疾评定费用补贴;二是中山区对具有大连市中山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肢体残疾人予以残疾评定费用补贴;三是大连港医院(区残联指定评残医院)对入户残疾评定为重度的肢体残疾人,且持有低保或特困证的,予以免除入户费用”。在指定评残医院评定的智力、精神低保残疾人给予补贴273元;评定为重度肢体残疾人给予补贴38元;入户评定为重度肢体残疾人给予补贴216元。02

优化三项办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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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办证审核时间。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的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在收到经常居住地残联提交的申请人相关材料后,完成审批、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并寄出的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减至4个工作日。02

优化入户评定频次。中山区残联经与大连港医院签订《残疾评定委托协议补充说明》,将入户残疾评定频次由每年不少于2次调整为每季度1次。03

优化送证上门服务。残疾人证办理完成后,对居住在户籍所在社区的申请人,由该社区提供送证上门服务。03

强化四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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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各街道残联、社区残协组织到位,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确保工作有效开展。02

强化程序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明确职责。严把审批环节,严格工作流程和标准要求。03

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监督补贴资金及时、合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04

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各街道残联、各社区残协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加强办事人员管理和法治教育,对在项目实施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及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区优化办理残疾人“三减三化”政策实施以来,受到全区残疾人欢迎,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极大提高。截止2023年9月,已有90名低保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符合享受残疾评定补贴待遇(其中智力、精神残疾3人、肢体残疾87人)。共为59名重度困难残疾人进行“上门评残”服务,解决了残疾人因出行不便而造成的办证难问题。共为80余名残疾人提供送证上门服务。
END

来 源 |  中山区残联

编 辑 |  边 琦

校 对 |  年 晶  何 牧 

审 核 |  姚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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